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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救援大队:专项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发布日期:2024-03-04 17:14

近日,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公安局等单位深入辖区内高层建筑居民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检查及入户宣传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切实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此次行动以“边宣传、边整治”为指导原则,重点对小区内是否在公用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及拉“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公共门厅(楼道)停放电动车、私拉电线充电、消防通道停放“僵尸车”等违规行为,检查组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并现场向业主普及电动车发生火灾的危害和火灾防范常识,讲解火场扑救、疏散、逃生技能,要求物业管理人员跟踪隐患整改进度。

“电动自行车不要推进居民楼,充电的时候集中充电,更不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消防指导人员根据近期相关火灾案例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进行重点宣传讲解。要求高层建筑居民不得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避免引发火灾,影响建筑人员疏散安全。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将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引导居民主动查改火灾隐患,主动举报投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实现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社会化、常态化。

据了解,我县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普及消防知识强化居民防火意识,为居民群众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为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